我单位现准备开展聊城大学湖畔书苑项目,需要选取一家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(以下简称“代理机构”),现向社会公开此项目比选信息,欢迎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参加此次比选活动。现将本次比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。
一、项目名称
招标代理机构比选
二、采购代理机构应具备的资格条件
1.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3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
4.参加本项目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5.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,具有熟练进行招标代理的能力、具备完善的监控设备,视音频监控资料的保存、存档、管理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管理规定,并在人员和资金、技术等方面有能力完成项目;
6.具有独立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专业评标的能力,拥有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、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。
三、参与比选
参与比选单位应至少提供以下资质与自身实力的相关证明材料:
1.代理机构比选报价函(附件1)
2.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,如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,则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授权被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。
3.其他材料:
(1)从业人员身份证、技术职称或注册证书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;
(2)企业业绩;
(3)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(含报表及说明)或加盖本单位公章的财务报表(包含利润表、资产负债表、现金流量表);
(4)招标代理工作服务方案;
(5)其他认为可证明其能力及认为需提供的有关资料等。
四、材料提交、评审
1.材料提交
时间:2024年 6 月 5 日上午09:00时。
地点:聊城财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(聊城体育场全民健身中心南 2 楼)。
2.评审时间:由采购人自行组织。
3.联系电话:聂长虎 17763559306。
五、代理机构比选及确认
通过比选程序,对提交申请材料的代理机构实力资信、职业操守、代理方案、同类项目业绩、市场行为代理费报价进行综合评定打分择优选取一家代理机构,评分细则详见附件2。
六、其他说明
1.资格审查贯穿评审全过程,如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、弄虚作假等行为,直接取消比选资格。
2.在公告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申请材料,申请材料一份胶装密封(加盖公章)后提交。
3.未尽事宜,由聊城财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解释。
聊城财瑞建设发展有限公司
2024年 6 月 4 日